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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气〔2023〕211号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的规定,我局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从9月至11月对20家的27个在穗检测项目开展检测质量抽查。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检测内容或要素不全面”“检测结论不全面、不明确或错误”“部分检测信息与现场情况不一致”和“示意图与现场不一致”等(详见附件)。我局依照规定将此次检测质量抽查情况通过广州市气象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部门。本次抽查存在问题的检测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检测项目所在地的区气象局(项目所在地在越秀区、天河区的,请报给市防雷办)。
我局将对市级质量抽查存在问题的检测单位开展集体约谈(含涉及省气象局年度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在穗各检测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质量考核和质量抽查为契机,认真对照自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避免同类问题发生,切实提升检测质量。
附件:2023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第二次抽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气象局
2023年12月27日
(联系人:方文新,联系电话:020-666194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各区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