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承办:广东省气象数据中心
京ICP备05004897号 粤公网安备44000846012-00003号 网站标识码:bm54190017
1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 | 2024-05-07 |
2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深圳市恒创达安全检测... | 2024-01-30 |
3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汕头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11-07 |
4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汕尾市气象服务中心等... | 2023-10-24 |
5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太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 | 2023-08-07 |
6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云浮市气象公共服务中... | 2023-07-12 |
7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潮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5-19 |
8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 | 2023-05-11 |
穗气〔2023〕132号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 32938-2016)等规章和标准, 2023年4月28日我局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的通知,5月至7月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28家在穗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共33个项目进行检测质量抽查。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检测信息与现场情况不一致”“示意图与现场不一致”“检测内容或要素不全面”和“检测结论不全面、不明确或错误”等(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把此次检测质量抽查情况及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广州市气象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部门。
本次抽查存在问题的检测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给检测项目所在地的区气象局(项目所在地在越秀区、天河区的,报给市防雷办)。各检测单位要以此次质量抽查为契机,认真对照自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提升检测质量,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附件:2023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质量第一次抽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气象局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方文新,联系电话:666194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各区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