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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气〔2023〕69号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具体工作由广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雷办)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至11月。
二、抽查范围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2023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完成检测的项目。
三、抽查方式
开展质量抽查的方式以现场抽查(到检测项目现场进行比对)为主,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与现场进行比对,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布局参数、雷电防护装置参数、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结论等。
四、抽查实施
本年度质量抽查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各检测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被抽查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协议或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提交日期和方式,由提供技术支撑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另行告知。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信用监管的要求,对于主动报送信用承诺且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单位,将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近年质量抽查或者考核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单位,酌情增加抽查项目。
(二)按照《广州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我局会将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广州市气象局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三)各检测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明确抽查工作对接人员;抽查项目确定后,尽快与被检测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抽查项目存在问题的,及时完成整改并报送该项目所在地的区气象局(项目所在地在越秀区、天河区的,报给市防雷办)。
六、联系方式
市防雷办联系人:方文新
联系电话:020-66619472
广州市气象局
2023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