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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汕尾市气象局网站(www.swqx.com.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振业路汕尾气象信息处理中心;邮编:510660;联系电话:0660-3364684)。
一、概述
2018年汕尾市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主动融入地方发展,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结合实际,以新作为奋力开创汕尾气象发展新局面。同时,按照广东省气象局和汕尾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汕尾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
2018年,汕尾市气象局通过汕尾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及时启动(变更)各类气象灾害应急响应25次,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9条,工作动态信息26条,响应解读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18年,汕尾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汕尾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汕尾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对重大气象灾害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事件,如“气象现代化建设”、“323世界气象日”、“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应急响应通知等都进行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2.新闻发布。2018年,汕尾市气象局通过汕尾电视台、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众多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3.气象科普。通过微信、网站、电视、电台、报纸、QQ群、微博、手机短、显示屏等各种手段,采用宣传小册子、横幅、标语、漫画、宣传片等各种载体,积极推进气象科普工作。发布原创系列视频《首席来了》、《暴雨来了怎么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访视频》等3800多分钟,科普超过200万人次;目前,“汕尾天气”微博用户超过20万、位列全市政务微博第2、服务人群超过2000万人次,微信粉丝5.6万,汕尾台风网在台风“山竹”登陆期间出现日最大访问量达142万人次,逐步形成“微信微博+影视+汕尾台风网”的拳头产品。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汕尾市气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汕尾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汕尾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于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2019年,汕尾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汕尾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优化汕尾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