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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制定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14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气象局文件


       粤气〔202261号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

和开发利用条例》制定情况的报告


中国气象局:

《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1130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定于202331日起施行。省委书记黄坤明对《条例》作出专门批示:“保护、利用并重,通盘考虑,突出重点,科学利用,防灾减灾,合理调度”。现将《条例》制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做好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对于支撑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广东气候资源丰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也有了较快发展,相应的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制定专门的法规来规范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活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愿景的重要行动,更是广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制度的重要举措,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气候资源探测、区划和规划,气候资源保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附则。主要内容有以下六方面:

(一)全面规定基本制度。《条例》明确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应当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预防、控制和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明确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有效规范部门职责,降低沟通成本,建立协调共享。要求应当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技术支撑作用。明确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衔接等问题,并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作为气候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从源头保护气候资源,防止规划和建设活动破坏气候资源。

(二)摸清气候资源家底。《条例》着眼于提升气候资源探测、预报、评估能力,从多维度摸清全省气候资源家底,全面开展气候资源潜力预估,为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提供科技支撑。要求扎实做好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基础性工作,加强气候资源探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气候资源探测站网,保护气候资源探测环境。科学开展气候资源探测、区划和规划,为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因地制宜保护气候资源环境,合理利用气候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风光资源开发。《条例》要求科学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建立全省重点发展区域风能太阳能资源观测网,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探索建设风能、太阳能等气象服务平台,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不断促进风能太阳能资源价值转换。引导风能光伏企业合作共建基础设施,避免无序开发、重复建设。为科学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提供法律依据。

(四)规范可行性论证活动。《条例》除要求规划编制和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外,结合我省实际规定了“确需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省重点建设工程按照项目类别实行目录管理,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目录,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为了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有效推进了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制性评估事项在广东落地。

(五)创新“气象+保险”新模式。《条例》为气象指数型保险发展提速,创新提出“鼓励发展气象指数型的巨灾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气象指数保险产品,提高气象灾害救助和抗风险能力”,重视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以新的技术手段和方式融合气象、保险、金融、能源等多学科优势,针对制约广东太阳能、风能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的前瞻性科学问题和服务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抗风险能力。

(六)深挖气候资源潜力。《条例》着眼推动生态价值实现,服务乡村生态振兴,对特色气候资源挖掘提出了新需求,鼓励合理开发利用云雾景观、物候景观及避暑气候、康养气候等气候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支持根据本地气候资源禀赋,组织开展产品气候品质评定、气候品牌创建、农业专业气象服务等工作,将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美丽广东建设当中突出生态气候特色。

三、《条例》体现的主要特色

(一)突出新思想的引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内容。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专门提出要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建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等要求。《条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注重把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制定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原则,携同第三方立法支撑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全面构建广东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力争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回应新时代的责任命题。《条例》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气候服务趋利避害作用,依托先进技术保护气候资源,适应气候承载力,在促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同时,努力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推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朝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保障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助力生活富裕,实现生态良好,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展现新作为的广东担当。《条例》充分认识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强化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确需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省重点建设工程按照项目类别实行目录管理,并随后配套出台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办法,确保制度衔接紧密,落地有声。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担负起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并将《条例》贯彻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来抓,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分解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切实指导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此外,根据2022年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计划,今年我局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2014年颁布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实施情况报告已经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充分肯定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成效,并要求结合《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针对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完善机制,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广东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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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彭明霞   联系电话:1392239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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