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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结束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19-01-04    来源:2019-01-03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受寒潮影响,12月29日至1月3日早晨,我市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地最低气温降至0℃到4℃(高寒山区-6℃到-1℃),清远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预计3日白天起,我市气温逐日回升。

根据上述情况,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月3日9时30分结束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

 

 

 

2019年1月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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