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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来源:   作者:     【字体:      

穗气函〔2024〕27 号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我局将开展 2024 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具体工作由广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雷办)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 年 4 月至 10 月

二、抽查范围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完成检测的项目(以 2024 年完成检测的项目为主)。

三、抽查方式

开展质量抽查的方式以现场抽查(到检测项目现场进行比对)为主,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与现场进行比对或审查。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比对或审查:建(构)筑物布局参数、雷电防护装置参数、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结论等。

四、抽查实施

本年度质量抽查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各检测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被抽查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协议或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资料、现场抽查等工作的开展,由提供技术支撑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信用监管的要求,对于主动报送信用承诺且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单位,将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于有失信记录或近年质量抽查(考核)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单位,酌情增加抽查项目。

(二)按照《广州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我局会将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广州市气象局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三)各检测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明确抽查工作对接人员;确定现场抽查的项目后,尽快与被检测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抽查项目存在问题的,及时完成整改并报送该项目所在地的区气象局(项目所在地在越秀区、天河区的,报给市防雷办)。


广州市气象局    

2024 年 4 月 10 日  

(联系人:方文新,联系电话:020-66619472)

抄送: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各区气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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