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承办:广东省气象数据中心
京ICP备05004897号 粤公网安备44000846012-00003号 网站标识码:bm54190017
1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太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 | 2023-08-07 |
2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云浮市气象公共服务中... | 2023-07-12 |
3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 | 2023-05-11 |
4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湛江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4-18 |
5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 | 2023-03-30 |
6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清远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2-17 |
7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梅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2-12-29 |
8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东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2-10-24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气〔2019〕49号)要求,8月27-29日,肇庆市气象局、应急局、住建局、教育局及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2019年度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分为县级初查和市级联合复查两个阶段。在县级初查的基础上,五部门联合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肇庆市气象局局长梁域、副局长刘谦带队,抽取肇庆市16家重点单位(包括易燃易爆、危化企业7家、学校5家、电力行业1家、人员密集企业2家、水利工程1家)开展市级联合专项复查。市级检查组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重点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七项主要内容,认真逐一查阅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督促当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跟踪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肇庆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