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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时间:2019-02-12    来源:   作者:    【字体:     

10月30日上午,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会上,汕头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往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推进《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市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9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带领调研组,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条例》自2005年出台后,汕头市各级政府及气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采取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服务、宣传教育等措施,积极推动《条例》的实施,充分发挥《条例》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在会上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与时俱进,修订《条例》。结合汕头实际,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研究,及时完善、修订有关条款。二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将气象事业经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增加防雷减灾专项经费投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转变职能,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职能转变,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监管职能,构建防雷减灾安全责任体系。四是完善体系,深化服务。加强雷电灾害的检测能力,深化信息共享,健全完善乡镇、村两级气象服务机构。五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将雷电灾害防御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公众抗御雷电灾害的认识和技能。

目前,《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的修订已列入汕头市2018年立法准备计划并将作为正式法规项目列入汕头市2019年立法计划,汕头市气象局正积极推进《条例》修改。《条例》修订的框架和提纲已经完成,主要内容的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修订草案报送汕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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