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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汕头市气象台(汕头海洋气象台)、汕头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汕头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汕头气象站(汕头天气雷达站)。
(1)汕头市气象台(汕头海洋气象台):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面向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业务相关技术研究和合作交流,负责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职责。
(2)汕头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装备技术、数据处理等业务维护、运行和保障,负责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
(3)汕头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气象服务生态文明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承载力、生态资源与生态灾害的气象监测、评估及预报预警;负责气候及气候变化、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重点区域、关键领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风险评估;负责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负责特色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负责开展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服务、气象灾害风险评价(估)等各类气象服务及效益评估,负责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技术支撑,负责防雷检测等职责。
(4)汕头气象站(汕头天气雷达站):为汕头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