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0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2〕116号)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清城区东城街办学贤路4号清远市气象局,邮编511510,联系电话:0763-336696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短信、APP、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传统和新媒体拓展了气象科普渠道和覆盖面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年度综合考评获得全省气象部门优秀达标单位,公共气象服务排名提升至全省第6,“清远天气”微博连续三年获“清远市十大政务微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1.在气象局院内设立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布气象业务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公示干部人事安排、行政技术职务变动、重大事项等信息;2.在清远市气象局网站开设政务动态、局务公开、学习园地等栏目,充分发挥网络快捷方便的优势;3.对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气象灾害天气事件,通过电视、广播、气象短信、气象微博、微信、“12121”电话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传播,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40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65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2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3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在《清远日报》上刊登气象信息229份,发布的各类天气预警信息1264条,发布气象决策短信2988条约779万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接受各类新闻媒体采访3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或通过其他方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简化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