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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惠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登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惠州市气象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5月26日。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2号惠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
邮编:516003
电子邮箱:hzqxfgk@163.com
联系电话:0752-2889586
惠州市气象局
2017年5月18日
惠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登记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7〕11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市场,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登记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是指省级气象部门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应当到惠州市气象局进行单位信息登记,并经惠州市气象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单位信息的工作制度。
(一)登记对象
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登记单位
惠州市气象局。
(三)登记提交材料
1.《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法人身份证,非法人申请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由中国气象局统一编号、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5.由省级计量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6.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制度;
7.在惠州市从业的防雷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公司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职称证书、防雷装置检测能力评价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8.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此外,由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的,还须提供:
1.分支机构在惠州常驻地址证明和注册地工商注册证明;
2.总公司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授权委托书;
3.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检测质量管理制度。
(四)登记地址和方式
惠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2号,联系电话:0752-2889586。
(五)登记时间和公示方式
提交材料完备后15个工作日内惠州市气象局审核完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在惠州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
二、登记工作要求
(一)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要提供真实、全面、有效的信息,主动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重新登记变更信息。以方便防雷装置业主和广大群众查询和选择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二)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向气象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登记信息不完整,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进行单位信息登记擅自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视为拒绝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安全监管,不得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到期后不予延续。处罚结果反馈给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机构,记入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为维护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公平和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请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之间相互监督,发现有单位未进行登记擅自从业的,及时向惠州市气象局或者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举报。惠州市气象局监督电话:0752-2889586。
附件: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表
惠州市气象局
2017年5月18日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证等级 | 资质证编号 | |||||||
资质认定单位 | 资质有效期 | |||||||
信用等级 及有效期 | 信用等级 认定单位 | |||||||
驻惠机构名称 | ||||||||
机构地址 | ||||||||
负责人电话 | 邮政编码 | |||||||
驻惠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高工 人,工程师 人,助工 人,技工 人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工作岗位 | 从业年限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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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注:单位概况包括申请单位的成立日期、主营项目、经营状况,应侧重突出防雷装置检测方面所具备的相关能力、业绩和条件等。
声 明 |
1. 承诺本单位申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公告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行为,有关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相关资料有变动时,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送。 2. 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气象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开展防雷装置检测。 3. 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和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监督检查、检测质量抽查、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等防雷安全监管。 4. 承诺本单位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人员均通过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 5. 承诺及时将本单位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中获取的雷电灾害情况及防雷装置隐患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6. 承诺本单位遵守行业自律要求,自觉为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秩序,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不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本单位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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