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气象局业务窗口停止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5 04:40

关于东莞市气象局业务窗口停止服务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将进入正式运行,现将我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011日起,东莞市气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企业、群众可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网上申请办理业务保持不变,详情可咨询电话:0769-230233192302325822835871

一、业务内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5.提供气象证明材料

6.雷电灾害鉴定

7.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8.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9.汇交气象探测资料审核

10.共享气象探测资料审核

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三、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东莞市气象局

20191225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