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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19-07-11 09:27:39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9〕15

 

各有关单位:

9日到11日早晨,全省出现了较大范围的强降水,其中,广州、茂名、惠州、揭阳、汕头、清远、韶关、河源等市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目前强降水已明显减弱。预计,11日,我省大部以(雷)阵雨天气为主。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97110830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做好后续工作。

 

 

 

 

20197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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