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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Ⅳ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0 08:26:17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Ⅳ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的通知

编号:〔2019第14

 

各有关单位:

9日白天到10日早晨,韶关、河源、广州、惠州、东莞、汕尾、揭阳、茂名、云浮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江门、阳江、梅州、汕头出现了大雨局部暴雨,局地伴有8级以上雷雨大风。预计,10日,云浮、中山、珠海、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揭阳、汕头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韶关、河源、梅州有大雨到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1日,河源、梅州、韶关、清远、珠江三角洲市县大雨转阵雨,其余市县有(雷)阵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971073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Ⅳ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做好防御工作。

 

 

 

20197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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