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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18-12-28 【字体:  

1228日,广东气象局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新闻发布会,省气象局副巡视员常越、省司法厅经济法制处副处长朱志明出席发布会。省局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发布会。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等21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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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常越详细解读了《规定》出台背景、意义、修改内容等。她指出,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气象灾害治理水平,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省政府令第255)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911日起施行。

常越对修改的内容一一进行解读。她指出,此次修订遵循上位法的规定,与相关规章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完善广东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传播和防御指引。同时,广东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严重。此次修订完善了防御指引,如暴雨橙色以上预警信号行驶车辆避免穿越水浸道路、危险情况应当弃车逃生;台风和雷雨大风时加固或远离铁皮屋等写入防御指引,有利于强化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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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越表示,为了科学发布预警,提高气象灾害防御有效性,对雷雨大风预警信号等级含义及防御指引作出进一步修订和调整。删除了雷雨大风蓝色这一级别预警,仅存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预警。新规还将新媒体列入发布媒介,违规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朱志明充分肯定了省气象局高度重视气象法制建设,先后出台了系列法规并取得明显成效,并对《规定》宣传贯彻提出三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