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山市气象局 >> 政务公开 >> 文件公开
中山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16-08-01    来源:   作者:     【字体:      

中山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中山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市气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成立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根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重点落实好市分工方案的相关要求。 
    (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人事、财务、业务文件以及工作动态信息。 
    (二)对本单位牵头起草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尤其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 
    (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本方案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