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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5-07-08    来源:   作者: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委〔2011〕14号)提出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精神,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对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应急管理文化氛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三个转变”、“六个促进”的目标要求,开拓创新,基本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基层化、社会化、科学化、有序化、法制化。

(一)应急体系基本形成。确定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率先在全省成立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出台《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制(修)订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等各类应急预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协同、多方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提高。防汛抢险、消防特勤、医疗救护等应急防范保障能力得到提高,气象、地震、水文、海洋环境、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农林病虫害等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和沿海地区防潮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挡、泄、蓄”措施组成全市防洪排涝体系整体架构。市疾控中心、第二人民医院等卫生防控工程投入使用,覆盖市、镇区、村(社区)的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网络基本形成。大型水利设施、通信枢纽、铁路交通和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的监测监控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得到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普遍开展。以中心城区为主、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初步形成。

(三)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市视频电话会议系统,与省应急平台、省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应急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健全1支综合、9支专业、2支后备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成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储备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财政保障投入不断加大。公路、铁路、水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快速提升,专业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得到加强。与周边地市建立在同一生态圈内守望相助的城市应急联盟,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四)基层应急能力逐步增强。在应急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村(社区)、学校、重点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镇区突出抓好“五个一”示范工程,示范点建设初见成效,带动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了镇区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总体提升。

(五)公众应急意识明显提高。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各项应急服务,深入各镇区的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开展应急知识文艺晚会和“百人百场”等应急知识宣讲活动,全市直接受众超过30万人,2011年“百人百场”兴中园宣讲点被省评为优秀宣讲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创新通过电费单向全市90万用电户邮寄应急知识宣传品,免费发放应急知识宣传资料近300万份,应急文化氛围基本形成。按照“联动区域多、协同部门多、参演人数多、事故种类多、演练次数多”的目标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五”期间,全市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各类突发事件数量和损失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得力,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有序。有效应对了强台风“黑格比”、“凡亚比”等自然灾害,科学处置了天然气泄露等事故,妥善处置了东道物流公司事件、食盐抢购、东升益隆村征地纠纷等社会安全事件,高效优质为平安中山建设提供应急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三个适宜”幸福和美城市建设的攻坚时期,既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公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强,对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1.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受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加重加大。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特大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发生的可能性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2.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支撑体系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须加强落实。交通事故防范仍是重中之重,城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等火灾风险隐患仍较突出。危险化学品泄漏、水上溢油、核与辐射事故、重金属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严峻,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增多。

3.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公共卫生事件日益呈现频次高、传播速度快、防控难度大、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重等特点。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引发重特大事件的危险性依然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存在暴发或传入的较大可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任务仍然很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社会安全事件对医疗卫生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4.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类群体性事件诱发因素增加,群体性事件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增强,涉及领域广泛、参与主体多元、行为方式趋向激烈,社会治安、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微博客、社交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使互联网虚拟化、分布化以及群组传播的特性更加突出,导致社会问题网络化、网络问题社会化,突发事件呈现网上网下遥相呼应、相互放大的趋势,促使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更广、处置难度更大。

(二)应急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薄弱。我市镇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已相继成立,但大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预防监测、应急保障、机制建设等日常工作以及落实上级部署的力量上仍有待加强。基层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细化,需要制订操作手册,增强可操作性。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2.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不强。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尚不完善,各地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密切协作的机制尚不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协同作战联合训练演练不够,各类救灾要素整合有待加强。应急通信与信息系统标准不一,信息资源尚难实现完全共享。

3.应急处置水平有待提升。我市应急管理条块分割问题未根本解决,职能上存在交叉或空缺,体制、机制、标识、装备缺乏统一标准,容易导致预防工作出现盲点,影响处置工作效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大型和特种专业装备缺乏,培训演练基础条件需要改善。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亟待加强。

4.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需要提高。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队伍、应急志愿者的培训有待规范和加强。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和灾害保险机制有待健全,政府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重点,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公共安全形势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合理布局。政府统一领导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订与实施工作,有效整合辖区内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灾后重建科学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四、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制订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管理执法监督。深化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优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强化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操性。推进市专项应急预案、镇区应急预案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管理工作。

3.强化应急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考核性和实效性。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规划、组织、评估等管理,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

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增强“9+2+1”应急救援队伍力量,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军队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机制。

5.加强应急物资建设管理。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协调机制。

6.加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管理。尽快完善城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专项规划,以镇区为重点,建立适应我市灾害特征的安全、高效、综合利用应急避护体系。强化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建设,制订人员转移及安置管理办法。开展已建应急避护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功能布局和物资配备等评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场地内基础设施特别是无障碍通道、疏散设备、灾民安置等的规范管理。制订疏散安置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加强应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联动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构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路、铁路、航运等单位联动机制建设,整合社会各方面运输力量,强化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依法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应急车道建设管理,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区域临时通行和临时限制机制,缩短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时间。

8.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跨网络、跨行业、跨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流程,深化部门间的应急协同,有效响应并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整合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应急通信系统互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推进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互联与信息共享。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储备,依托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形成先进合理、持续更新的应急通信装备储备体系。加强公众通信网的安全监管,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二)推进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1.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全市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制订全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性能普查。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开展沿海地区信息调查,核定警戒潮位,建立海洋风险评估区划,对沿海工程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检测检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动物疫情、急性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重点加强对潜在生物性与化学性危害源的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预防重大食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三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重大植物疫情等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重金属等污染源特征污染物、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等方面监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化预测预警功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全市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夯实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基础,加强对人畜共患疾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能力建设,及早发现疫情隐患。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强化防堵外疫能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等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和稳定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逐步实现预警信息沟通共享。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设全市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集成汇总、科学评估、综合研判和快速发布等功能。加强跨行业应急预警合作和数据共享,共同提升我市应急预警技术水平。统筹考虑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需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预警响应能力建设,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与协调联动机制。

4.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市、镇区和村(社区)全覆盖,并与国防动员系统、周边市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条块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化管理。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推进基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季度形势评估、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等制度,增强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依托市应急管理专家,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健全“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开展应急决策理论、方法和支撑技术研究,建立应急决策系统框架和模式。充分利用公共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分析、模拟和评估,按照应急决策的特征和规律,融合经济、社会、地理和各类应急资源信息,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动态快速生成突发事件态势分析报告和应急处置方案。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明确现场决策、处置和保障主体,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理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加大现场统筹管控力度,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类机制建设。

3.加强应急联动协作与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市、镇区建立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全市应急联动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城市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发挥各方优势资源作用,共同提高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水平,实现应急管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

4.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常态化应急指挥班子,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精干专业、运转高效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完善军地联合行动预案,定期开展预案的协同对接和实案化演练,提高预案的精确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军地协同成员单位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军地突发事件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空中、水上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空中、水上救援的指挥、协调、调用机制,扩大应对突发事件范围,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综合使用效率和综合能力。充分利用公安、水上搜救、森林防火、驻军部队、民航空中运输等资源,建立节约高效的空中、水上救援与运输保障机制。加快水上搜救中心指挥平台建设,推进水上应急决策科学化与规范化。加强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水陆空应急联动运行机制。

6.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健全覆盖全市各行业的新闻发言人网络,推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市政府和市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快镇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实施新闻发言人轮训制度和问责制度,培养新闻发言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扎实推进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救灾应急体制,完善应急救助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损评估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程序,编制灾后恢复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健全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计,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健全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工作流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市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健全对各镇区、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能力评估的流程与标准。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进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互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建立市、镇区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完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引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工作。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加强灾害救助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救助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总结推广经验,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建立扁平高效的应急管理模式。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定位。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协调联动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各专项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与部门专项应急管理体系的协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创建活动。

2.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镇区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督促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3.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建设镇区综合应急平台、专业应急平台,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功能。有条件的镇区要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建设快捷实用的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与市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听得清、看得见”,“指令下得来,下情上得去”,形成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六)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强化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建设面向公众、形式生动、科学性强、覆盖全市的应急科普宣教媒体发布渠道,提高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市、镇区应急管理网站(页)建设,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管理宣教服务水平。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中小学各个教育阶段开设相关课程。

2.健全应急培训体系。依托有关应急培训机构,完成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轮训。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系统应急管理实际,分级分类进行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应急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储备库。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开发案例教学、突发事件现场教学等系列课程。通过培训和实施资格认证,提高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和应急志愿服务资质认证与考核制度,提升应急救援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全市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4.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体系。加快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工作,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开发应急志愿者服务项目,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统筹与管理,健全应急志愿者服务表彰鼓励政策,完善应急志愿者服务法规政策。

(七)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建设,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1.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做好全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调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估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设施,学校、医院、宿舍以及看守所、劳教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堤坝等设施的抵抗地震、洪水、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灾难能力的系统评估鉴定,建立完善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水资源、电力、成品油、燃气等关键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2.提高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水平。健全落实轨道交通、地面公交、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市政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的安全标准,推动业务可持续管理理念的应用。开展老旧地下管线优化改造工程,健全地下管线等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责任体系。对基础设施分类制订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实施改移、搬迁避让、治理等工程。加强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资源和设施“双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推动人口密集区、经济集中区等重要防护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完善实施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完善水、电、气、交通、通信、成品油、粮油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的应急保障预案,增强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划和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粮油市场监测预警、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八)深化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重点发展应急平台支撑技术、应急组织支撑技术和应急决策支撑技术。整合各层级、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护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

2.全面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在智慧城市发展中的应用,打造智慧化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城市应急管理水平。结合公共安全监管实际需求,推进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全市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3.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加强我市公共安全领域科研单位的研究条件和人才建设,完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公共安全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系统集成和装备研发的科技支撑,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生产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提升公共安全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培育和发展公共安全科技。

(九)推动应急文化和应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制作影视作品等途径,弘扬应急文化。加强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急工作,共同营造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快应急产业发展。以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与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领域为重点,鼓励企业对现有产品开展满足应急需要的适应性改进,推进重要应急工业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系列化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培育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应急产品和产业。

五、重点项目

(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推进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强基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市、镇区、村(社区)三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覆盖全市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依托广播电视和无线网络等资源,建设全市应急广播系统,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范围,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实现预警信息发布的全方位、广覆盖。

(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程。充分依托省应急平台和我市各部门信息平台基础,建设我市应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加强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培训,健全全市应急平台体系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各级应急平台管理、使用、维护人员的能力,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

(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壮大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强化基干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类、应急保障类、个人防护类等装备,重点配备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等大型装备、特种设备及器材,包括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救火设备,救灾、地震、森林防火、抗洪抢险、重大动植物疫情、交通、水上救援、危化、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反恐等领域的应急指挥、通信、运输和救援车辆,以及核生化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大型设备。

(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基本建立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应急避护场所体系。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健全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统筹安排应急避护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应急避护场所按照规划的面积标准、人均用地指标、场所用地设置要求、服务半径标准等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应急物资,设置相关标识。

(五)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程。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各镇区、各有关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健全市、镇区、相关单位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投入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市镇财政按规定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积极吸收个人、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赞助捐助,完善资金使用和社会监督机制。鼓励金融业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建立完善应急征用补偿制度、应急措施导致财产损失补偿制度以及应急采购制度。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认真落实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完善鼓励个人、企业及各类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办法。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建设,整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的资源,建立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的综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机构专家组建设,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科建设和应急管理国民教育。

(五)加强应急管理科技研究。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经费投入,政策上予以积极扶持。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开发与研究,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培育建立应急管理第三方专业支撑机构,加强相关科研机构建设,依靠各种科研力量,组织、支持各方面专家在应急相关领域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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