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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我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特殊环节但未进行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您对本单位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3.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取消和转移事项监督管理情况表
举报电话:1.0760-89817295(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760-88616723(市气象局)
来信地址:1.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中山市西区升华路6号中山市气象局
中山市气象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1
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分站,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0%全流程网办、实现移动审批;2023年没有取消或转移的事项。202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审批申请188宗,其中受理188宗,不受理0宗,共办结188宗,全部按时网上办结,无超时,没有出现黄、红牌亮灯情况。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了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及时限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同时,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精简办事材料数量,缩短承诺办结时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减至1天,一窗办率、跨域通办率、自助办理率、预约办理率、就近办比率、即办率均达100%。在行政许可的审批过程中,坚持以规范服务为目的,以依法行政为准则,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高效、快捷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气象局窗口、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市气象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我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所有公开公示信息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具体流程图、详细办理信息、要求等,也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监管电话、邮箱等;社会公众对我局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均表示满意,未有出现投诉情况。同时,我局将办理的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均按时上传至“开放中山”、“信用中山”、“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确保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气象行政许可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制定了《中山市气象局审批工作管理制度》、《中山市气象局审批工作分级授权制度》、《中山市气象局审批权力监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实施监督,并接受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对窗口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监督,市监察部门对审批时限、流程及投诉回复监督,还有社会和办事群众的监督。2023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也未出现有效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能够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对做好公共安全气象保障、规范气象防雷减灾市场秩序、减少气象(雷电)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等方面效果显著。同时结合地方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落实企业气象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信用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灾害防御方面的发展。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很高。2023年,“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显示我单位的主动好差评率为100%,综合评分为10分,在全市排名并列第一;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2023年度考核中我局得分为100分,全年未收到差评工单。
二、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各省电子证照应用水平不一致,导致需使用涉及外省资质证件信息时,无法调用。
(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平台较多,需重复上传数据,各监管平台入口较多,且各入口平台的管理部门、上线时间、上线流程各不相同,对外信息难以实现同步发布,监管数据亟待有效整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继续围绕社会和群众的需求,创新服务手段,夯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继续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上下联动、全面协同,建设“数字气象”,研究审批电子化中各类电子档案的保存、应用等问题,持续提高审批效率。
3.继续按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规范办事行为,不断探索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办资料,探讨“秒批”模式,不断地优化中山市营商环境,为中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气象力量。
中山市气象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2
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单位(盖章):中山市气象局
序号 | 审批事项 | 是否纳入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是/否) | 是否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是/否 | 是否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否) | 是否委托镇区实施(是/否) | 全年业务量 | 实施过程 | 监督管理 | 备注 |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申请件数 | 受理件数 | 按时办结件数 | 审批同意件数 | 法定办结期限 | 承诺办结期限 | 是否公开审批实施和结果(是/否) | 是否印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是/否) | 是否制定监管办法和标准(是/否) | 开展检查的次数(家数) | 举报投诉件数 | 举报投诉调查件数 | 查出违法违规案件数 | ||||||
1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是 | 是 | 是 | 否 | 98 | 98 | 98 | 98 | 10 | 1 | 是 | 是 | 是 | 98 | 0 | 0 | 0 | |
2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是 | 是 | 是 | 否 | 90 | 90 | 90 | 90 | 10 | 1 | 是 | 是 | 是 | 90 | 0 | 0 | 0 | |
3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 | 是 | 是 | 是 | 否 | 0 | 0 | 0 | 0 | 20 | 1 | 是 | 是 | 是 | 0 | 0 | 0 | 0 | |
4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 | 是 | 是 | 是 | 否 | 0 | 0 | 0 | 0 | 2 | 1 | 是 | 是 | 是 | 0 | 0 | 0 | 0 |
附件3
中山市气象局2023年取消和转移事项监督管理情况表
单位(盖章):中山市气象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取消或转移) | 是否已取消(是/否) | 是否已转移(是/否) | 对行业或行业组织行为的监管情况 | 备注 | ||||||||
是否制定监管办法和标准(是/否) | 开展监管的频次(次/年) | 是否监管收费行为 | 是否监管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 是否监管信息公开 | 是否公示投诉举报方式 | 受理投诉举报量 | 投诉举报处理量 | 是否有进行评估 | ||||||
1 | 无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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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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