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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气象局2021年度 “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21-01-14 11:06:38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关于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中随办函〔2020〕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气象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表1、表2)。

                                            中山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3

1  中山市气象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方式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频率

抽查

比例      (%)

检查

时间

442000
2021001

市气象局2021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

部门联合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专项检查

定向

1.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2.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和运行情况;3.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情况;4.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定期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6.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及灾情上报情况;7.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建立情况;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实施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9.“一线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每年一次

10

20215月至11



2  中山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方式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频率

抽查比例(%)

检查时间

442000
2021001

气象局2021年度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

中山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查

定向

1.是否依法依规安装防雷装置;2.是否开展防雷装置检测;3.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加盖检测机构印章、是否获得检测标识;4.防雷装置的各组成部分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有气象应急预案、气象应急培训、演练等。6.是否落实“一线三排”工作。

中山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每年一次

10

2021年3月到10月

442000
2021002

气象局2021年度防雷装置检测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中山市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专项检查

定向

检测单位的有效证照、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技术人员情况、检测标准执行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在中山建立信用档案的检测企业

每年一次

40

2021年4月至10月

442000
2021003

气象局2021年度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抽查工作计划

3

升放气球单位的巡查

定向

核查升放气球单位是否有效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核查升放气球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核查安全员人数与升放气球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升放气球单位

每年一次

5

2021年1月到12月

442000
2021004

气象局2021年度升放气球活动抽查工作计划

4

升放气球活动的巡查

定向

升放气球活动是否符合资质管理要求,升放气球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

每年巡查不少于3次

不少于3次

2021年1月到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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