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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关于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中随办函〔2020〕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气象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表1、表2)。
中山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3日
表1 中山市气象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方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频率 | 抽查 比例 (%) | 检查 时间 |
442000 | 市气象局2021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1 | 部门联合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专项检查 | 定向 | 1.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建设情况;2.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和运行情况;3.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情况;4.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定期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情况;6.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及灾情上报情况;7.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建立情况;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实施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9.“一线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 每年一次 | 10 | 2021年5月至11月 |
表2 中山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频率 | 抽查比例(%) | 检查时间 |
442000 | 气象局2021年度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1 | 中山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查 | 定向 | 1.是否依法依规安装防雷装置;2.是否开展防雷装置检测;3.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加盖检测机构印章、是否获得检测标识;4.防雷装置的各组成部分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有气象应急预案、气象应急培训、演练等。6.是否落实“一线三排”工作。 | 中山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 每年一次 | 10 | 2021年3月到10月 |
442000 | 气象局2021年度防雷装置检测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2 | 中山市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专项检查 | 定向 | 检测单位的有效证照、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技术人员情况、检测标准执行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 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在中山建立信用档案的检测企业 | 每年一次 | 40 | 2021年4月至10月 |
442000 | 气象局2021年度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抽查工作计划 | 3 | 升放气球单位的巡查 | 定向 | 核查升放气球单位是否有效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核查升放气球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核查安全员人数与升放气球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升放气球单位 | 每年一次 | 5 | 2021年1月到12月 |
442000 | 气象局2021年度升放气球活动抽查工作计划 | 4 | 升放气球活动的巡查 | 不定向 | 升放气球活动是否符合资质管理要求,升放气球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 / | 每年巡查不少于3次 | 不少于3次 | 2021年1月到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