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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气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不见面”办理气象行政审批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2-01 12:38:17 【字体:  

 

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简化疫情期间审批经办服务流程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中山市气象局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不见面”办理,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业务次数,在有力隔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气象审批服务,现就主要业务办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

1、优先选择电话咨询

2月3日(正月初十)起,可拨打市气象局审批办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提供气象相关审批业务政策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2、主要业务经办指南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业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业务

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均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完成网上申报,通过邮寄方式将业务材料邮寄至市气象局审批办申请办理,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sqxspb@163.com,并电话予以确认。

邮寄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后台45室气象局审批办。联系电话:89817272,89817273。

(二)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业务

建议申办单位延期办理。

(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网上办理业务

各业务申办单位和个人均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直接完成办理。

二、确有需要来现场办理业务时需做好网络预约

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请确有需要来现场办理业务的,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办理人须提前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微信公众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或“粤省事”APP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方能进入中心现场办理。

  

                                中山市气象局              

                               20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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