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山市气象局 >> 政务公开
关于中山市气象局海洋生态气象超级观测站提升及区域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4-08-26     来源: 中山市气象局    作者:     【字体:      

本单位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气象局海洋生态气象超级观测站提升及区域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对翠亨新区湿地公园内海洋生态气象超级观测站场地绿化、供电设施、安防设施、通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对中山市辖区内7个气象观测站进行设备搬迁及新站点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三)项目上限价:785058.92元(超过此上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附件1)。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采购需求清单中所规定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破损,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

(三)报价应包括:设备、材料、人力成本、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调试、技术服务、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合同实施及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四)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所有的货物及施工材料进出翠亨湿地公园。

(五)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 1)项目批准有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2)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3)项目合同或协议; 4)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设备进场验收: 1)设备到货验收前,供货单位应提供材料设备清单、设备原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材料自检证明、报关单(若有)等资料; 2)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供货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3)设备全部到货后,由采购单位或者采购单位委托的监理组织到货检验; 4)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5)到货检验需要采购单位在到货检验报告上签字认可。

3、验收 :1)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单位验收。 2)在验收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重大问题,供货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该问题,并对所有设备和配套工程负全部责任。 3)所有设备的修改和调整都应在验收结束后写入操作和维修手册中,供货单位应给出修复的全部细节。 4)验收按照采购单位的内部规定操作。通过验收后,需要供货单位和采购单位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质保期:本次项目采购的软硬件设备质保期为1年,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软件维护升级和硬件保修或更换服务,凡属软、硬件故障(人为因素、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负责保修和更换直至质保期满,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供应单位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内容和报送要求

(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附件3);

3、报价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请附在响应文件内一并提交。

(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采购需求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760-88629982

2、资料收集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 0760-88616538

3、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30止。响应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升华路6号中山市气象局3楼306室。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3、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中山市气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