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肇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肇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分别从健全完善防御雷电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防御雷电灾害工作,明确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地规范。
《办法》的施行,有利于提升我市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完整闭合的防御雷电灾害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肇庆市气象局 刘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