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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12-14    来源:   作者: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多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

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公开,为企业办理业务、了解天气情况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行政许可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予以公布;对城市天气、农业天气、旅游天气、交通天气等信息进行公开;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肇庆气象公众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天气预报、生活小常识、气象科普、倾听气象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肇庆气象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肇庆天气预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来源:肇庆市气象局公众网(http://www.zqqx.gov.cn/index.asp),并及时准确公开发布。

(二)2015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未来三天天气预报、气象监测、气候概况、危险天气预报、热带气旋、乡镇精细化预报、肇庆市气候公报和十大气候事件、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等。

(三)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5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四)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肇庆市气象局公众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利用举办新闻发布会形式;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六)依法行政。肇庆市气象局在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384宗,办结384宗,办结率100%,并保持“零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注: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肇庆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224419)。


广东省肇庆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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