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站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发展的总体规划。2.开展卫星遥感科学研究,负责我国气象卫星资料的区域数据共享,开展气象卫星和其它遥感卫星资料应用开发与服务工作,为卫星遥感应用提供技术支撑。3.开展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业务,提供空间天气监测预警服务。4.负责国内外极轨气象卫星过境资料的接收、处理、转发和异地数据灾备系统的建设与运行。5.负责我国在轨静止气象卫星测距副站业务。6.协助开展我国静止气象卫星核心业务备份系统建设,并负责其业务运行和管理。7.负责我国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广州地面站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根据需要承担其他相关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建设任务。8.负责气象卫星科普宣传工作。9.协助开展我国气象卫星在轨测试、测控管理及相关科学实验。10.承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和广东省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领导

雷卫延    副站长(主持工作)

黄 江    副站长(副主任)

胡民达    副站长(副主任)

三、所属机构

综合办公室、人事科、卫星运控室、海洋遥感室、陆表遥感室、大气遥感室、卫星工程室、业务发展室

四、联系电话

  020-39456221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