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中心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候变化中心、广东省气象资源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发展的总体规划。 2.负责本省范围的气候监测、诊断、预测和影响评价业务及其应用服务。 3.负责本省气候变化监测、检测、影响评估与决策咨询服务,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领域科研工作。 4.负责本省重大规划、大型工程、区域性经济开发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及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开展气象资源区划、开发及利用工作。 5.负责本省农业气象及相关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等业务和应用服务;承担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气候、气候变化和农业气象领域的决策服务、科学研究、业务指导和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区域气候和气候变化合作任务。 7.负责本省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普查、区划、风险评估等)业务工作;承担气象资料的鉴证和服务;承担气象灾害调查和鉴定、评估。 8.负责本省洪涝(强降雨)和台风的指数计算机构职能,承担基于天气指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洪水巨灾指数保险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编辑出版《广东省防灾减灾年鉴》。 10.承担广东省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领导

张 羽    主任

周文生   

何 健   

段海来   

三、所属机构

综合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室、气候预测室、气候决策服务室、气候变化室(生态气候室)、气候资源室(气象能源开发室)、气象灾害防御室、雷电检测室、农业气象室、标委会、天文公司、气候论证室(雷电评估室)

四、联系电话

  020-39456334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