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承担省安委会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任务;拟定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气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归口管理气象标准化和涉外气象活动工作;组织建立气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等的监察。
二、部门领导
许雪松 处长
钟巧文 副处长
黄 荣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20-8767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