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计算机终端 保密监测预警系统的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就采购计算机终端保密监测预警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气象局计算机终端保密监测预警系统。
(二)采购内容:终端保密监测预警系统(包含管理中心软件1套和客户端软件)、单机版保密检查装备(包含国产化单机版检查工具、国产化单机版敏感文件消除工具各一套)。
(1)采购需求清单:详情见附件。
(2)计算机终端保密监测预警系统技术要求:详情见附件。
(三)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工具安装部署。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和免费升级,并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四)最高限价(含税):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
(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报价人对照技术要求,注明投标产品所能达到的指标要求序号,并承诺接受后续测试,如测试不通过则取消中选资格。
三、报价文件递交
(一)文件内容(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简介;
(4)报价函;
(5)近三年内开展类似活动情况;
(6)针对此次项目的服务方案(初步策划提案);
(7)采购需求响应文件。
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统一密封包装,封口处贴封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24年8月26日17:30,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87673969。
(三)确定服务承接单位:我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服务承接单位按我单位要求拟制合同,我单位按合同进行财务结算。所有应价材料由我局归档,不予退回。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省气象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