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台长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09:05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简称观象台)能力建设,建立研究型业务,促进观象台创新发展,根据《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运行管理办法》,现面向国内外招聘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台长(全职)。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科学)台长1名

二、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气象事业。

(二)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学术水平、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大气科学正研级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能够解决观象台相关专业领域重大、关键科学技术难题。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誉,作风民主,身体健康,能履行观象台台长岗位职责

三、工作职责与考核

(一)负责观象台建设运行、科研活动和规划发展,负责观象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与其它观象台、行业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交流合作,定期组织召开观象台学术委员会会议,完成广东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由广东省气象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年度工作任务、科研成果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薪资待遇

气象系统人员,优先入选广东省气象杰出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非气象系统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薪酬面议。

五、竞聘程序

(一) 申请人填写《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台长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简介(2000字以内),广东省气象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竞聘人。

(二)竞聘工作由广东省气象局组织实施,成立由省局领导、专家等组成的5人竞聘考核小组。

(三)召开竞聘答辩会,竞聘人通过PPT汇报形式进行竞聘答辩。考核小组无记名投票推荐人选。

(四)考核小组提出拟定人选,报广东省气象局党组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拟定人员与广东省气象局签订《广东国家气候观象台台长聘用合同书》,聘期3年,期满后重新竞聘上岗。

六、报名与联系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31

(二)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gdqxzp202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竞聘岗位+本人姓名)

(三)资格审核结果和答辩相关事宜随时关注后续公告。

(四)电话谢老师020-87672875   蔡老师020-87671976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