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7 09:06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我局决定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我局2021-202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职责

(一)为我局日常业务活动、内部运行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修改、审查我局合同等法律文书,防范或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研究论证,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针对我局已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诉案件、疑难信访事件、突发社会事件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五)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立法项目咨询讨论工作;

(六)代理参加我局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另行协议);

(七)为我局提供专门法律知识讲座及法律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法治宣传;

(八)协助我局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条件

(一)在广东省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需获得总所授权,具备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所内执业律师人数在50名以上;

(二)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选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团队负责律师应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在政治立场和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分;

(五)具备服务其它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历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两年。    

四、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预算费用(含税费)不超过20万元,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1年9月8日至9月15日期间直接提交如下报名材料纸制及电子版各一份: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含报价,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情况简介、选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情况简介、律师事务所与选派律师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的情况说明。

(二)审查遴选。我局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及选派律师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比较相关情况,研究确定最终入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纸制材料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广东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收,电子版材料请发送:fgc_gdqx@gd.gov.cn。联系电话:020-87672411,联系人:彭小姐。

                                            广东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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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