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4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梅州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涵盖梅州市气象部门(含梅州市气象局和7个县(市、区)气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 梅州市气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梅州市气象局和各县局共计发布各类信息355条;未收到有网上信访件;未收到有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信息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