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江门市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粤气办函〔2022〕7号),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江门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加强网站建设,深化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气办〔2012〕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试行)>的通知》(江气办〔2013〕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气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江气办〔2017〕34号)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利运行、部门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内容。2022年江门市气象部门网站(微信)共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38条,其中部门动态142条、文件公开33条,公告公示16条、财务预决算信息9条、政府采购信息11条、人事信息5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江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完善了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回复申请人,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交流互动情况。江门市气象部门每日通过气象业务网、《江门日报》、天气微博、《侨都天气》电视节目向公众发布天气预报信息;办理政府民生热线12345转达事项27项,全部妥善处理,得到满意好评。
(五)平台建设。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单位门户网站,不断加强单位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单位门户网站对公开信息进行规范化分类,实行模块化管理,网站主界面更加简洁、美观和明了,在方便用户获取信息的同时,也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六)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归档等工作。四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双微”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