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10: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东莞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一)主动公开。按期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等公示公告,主动公开议案提案回复意见等。2022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84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0条,气象微博拥有93.8万粉丝,发布6012条,气象微信用户26.9万,发布5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通过网站接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8条,其中领导信箱类4条、咨询建议类4条;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东莞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和时效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及时有效。紧扣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民生服务信息,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按照广东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动态监控网站日常运行维护,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加强监测整改,积极整改错敏词,每月形成整改报告,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东莞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增强。2023年,东莞市气象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