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7:04

本年度报告由珠海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珠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珠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qxj/gkmlpt/index)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珠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旗街34号;联系电话:0756-22260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不包括天气预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组织机构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29条,办事指南类1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4条,部门文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对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气象行业实际,对涉及我局的30项工作要点逐条落实。修订了《珠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市气象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市府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机关单位考核内容,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如通过民生在线访谈、利用“珠海天气”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和今日头条、“珠海气象”微信订阅号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线上举办了“3•23”世界气象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为群众答疑和普及气象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珠海市气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要不断改进。存在主要问题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突出气象工作重点,充实公开内容,按频次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依托“珠海天气”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网站等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此类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人员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珠海市气象局在2021年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