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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解除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3 12:25:00    字体: [大] [中] [小]

 编号:〔2019〕第1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28日到2019年1月3日,我省出现了寒潮天气,中北部市县出现了5℃以下的低温,粤北高寒山区出现了零下5℃的低温和冰冻。预计,3日白天起寒潮对我省的影响减弱,各地气温回升。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1月3日12时00分解除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

预计,1月4日到5日白天,我省大部分市县气温继续回升,但早晚仍较寒冷,4日早晚粤北高海拔山区局部仍有冰冻。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2019年1月3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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