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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8-09-17 17:16: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解除
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830

 

各有关单位:

“山竹”17日14时已减弱为热带低压,目前位于广西田东境内。预计,其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减弱,继续远离我省,对我省影响趋于结束。预计,17日夜间到18日,我省降雨趋于减弱,粤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转(雷)阵雨,其余市县多云有(雷)阵雨局部大雨。19日,全省大部市县多云,西南部多云间阴天有分散(雷)阵雨局部大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9月17日17时00分解除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前期我省出现了持续性强降水,目前我省局地仍有强降水,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2018年917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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