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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30 08:56: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的通知

编号:201823

 

各有关单位:

29日白天到30日早晨,我省南部市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其中珠海、中山、江门、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揭阳8市共70个站录得超过250毫米的特大暴雨,粤北市县出现了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目前强降水回波仍在影响我省南部市县;30日我省强降水持续,珠江三角洲和粤东市县、阳江、茂名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余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883083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8830830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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