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的通知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的通知
编号:〔2018〕第23号
各有关单位:
29日白天到30日早晨,我省南部市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其中珠海、中山、江门、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揭阳8市共70个站录得超过250毫米的特大暴雨,粤北市县出现了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目前强降水回波仍在影响我省南部市县;30日我省强降水持续,珠江三角洲和粤东市县、阳江、茂名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余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8月30日8时3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8年8月30日8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