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减灾 >> 减灾服务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7-11-10 09:35: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原位于菲律宾中部群岛附近的热带低压已于11月9日夜间加强为今年第24号台风“海葵”(热带风暴级)。10日05时前后“海葵”移入南海东部海面,08时其中心位于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偏南方向约780公里的南海中部海面上,也就是北纬15.0度、东经119.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相当于65公里/小时),中心最低气压998百帕。

预计,“海葵”将以2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级(11级左右),13日趋向海南岛东南部海面。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111009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111009时00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