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20号
各有关单位:
9月6日14时,台风“古超”(热带风暴级)位于汕头市东南方约44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古超”将以10到15公里的时速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先维持后减弱,逐渐趋向闽粤近海。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9月6日15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9月6日15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