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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01 08:44: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16

 

各有关单位:

    9102时,原位于南海东北部的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热带风暴级,英文名“Mawar”,来自马来西亚,意为玫瑰花),06时其中心位于深圳市东南方约59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也就是北纬19.4度、东经118.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20/秒),中心最低气压998百帕。

    预计,“玛娃”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并向广东中东部一带沿海靠近,将于3日白天以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30-38/秒,11-13级)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9107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9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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