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减灾 >> 减灾服务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7-08-26 08:21: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12

 

各有关单位:

26日05时,“帕卡”的中心位于菲律宾吕宋岛西北部地区,也就是北纬17.0度、东经120.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2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95百帕。

预计,“帕卡”将以3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即将移入南海东部海面,然后强度逐渐加强,并将于27日白天在深圳到湛江一带沿海登陆(28-33米/秒,10-12级,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826日08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826日08时00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