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 广东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的通知
签发人:庄旭东
广东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台风)Ⅱ级
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的通知
编号:〔2017〕第10号
各有关单位:
8月23日23时,今年第13号台风“天鸽”已减弱并继续远离我省,但仍对粤西市县有一定影响。预计,23日夜间粤西和珠江三角洲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珠江三角洲、汕尾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7年8月23日23时30分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8月23日23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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