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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7-07-22 18: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4

 

各有关单位:

      7月22日17时,位于南海东北部海面的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7号台风“洛克”,其中心位于距离深圳东偏南方约485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

        预计,“洛克”将以2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可能于23日早晨到中午以热带风暴级别在珠海到惠来之间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影响,22日夜间-24日,我省南部沿海市县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中23日,粤东市县、惠州、深圳、珠海、江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南海北部海面、我省沿海和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8级~9级,阵风10级。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722日17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7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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