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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1 16:4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1

 

各有关单位:

201761114时,位于南海东北部海面的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2号台风“苗柏”,其中心位于距离汕尾东偏南方约65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秒)。

预计,“苗柏”将以20公里的时速向偏北方向移动,较大可能于12日傍晚到半夜以9级~10级(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级)在我省东部沿海市县登陆。受其影响,12日下午到14日,我省东部市县先后有暴雨,部分市县有大暴雨,珠江三角洲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南海和我省中东部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8级~10级。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61116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6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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