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解除)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36号
各有关单位:
“海马”于21日22时前后移出广东进入江西赣州境内,强度继续减弱,21日23时前后减弱为热带低压,22日05时前后减弱为低气压,中央气象台已对其停止编号。“海马”对我省的风雨影响已经结束。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6年10月22日08时00分,解除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2016年10月22日08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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