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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07 16:19: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30

各有关单位:

 

    10月6日08时,原位于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的热带低压已加强为今年第19号台风“艾利”,其中心位于香港东偏南方向约700公里的巴士海峡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

    预计,“艾利”强度将缓慢加强,并以1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6日中午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6日-8日在南海北部海面缓慢西移。受其影响,6日-8日台湾海峡、南海中北部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7级~9级、阵风10级;7日-8日,粤东、珠江三角洲南部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10月6日103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6年10月6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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