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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5 10:18: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7

 

各有关单位:

   319日到25日早晨,我省大部分市县先后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部分市县出现了冰雹和6级~8级的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预计,25日起我省降雨基本结束,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63250845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因前期我省出现连续降水。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量高,各地仍要继续做好降雨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20163250845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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