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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6-01-28 15:34:00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3号

 

    受南支槽和低层偏南气流影响,1月27日到 28日15时,粤西已出现暴雨到大暴雨,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河源和梅州的部分地方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

    预计,28日下午到29日,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河源和梅州市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大雨到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1月28日15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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