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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级

发布日期: 2015-10-03 22:14:00    字体: [大] [中] [小]

    3日21时,台风“彩虹”中心位于湛江市东南方约330公里的南海北部海面上,也就是北纬19.5度、东经113.2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65百帕。

  预计,“彩虹”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有所加强,并可能于4日白天以台风或强台风级(13级~14级)在粤西或海南东北部沿海登陆,最大可能于4日中午前后在雷州半岛沿海登陆。

    受其影响,3日夜间-4日,广东海面、南海中北部海面风力11级~13级。4日-5日,粤西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中4日伴有11级~13级大风;珠江三角洲南部市县有大雨到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5年1032200分升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为II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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